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5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完毕及回购股份注销后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陈翰先生、王国友先生、程桂松先生、张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对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算。在第八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孔祥云先生、高卫东先生、黄亚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算。在第八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公司已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详情可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可参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孙伟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2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纺织工业公司工作,历任计划经营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年至1990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计划物资处副处长;1990年至1993年,任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副区长。1993年创办华孚公司,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玲芬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1年至1993年,历任浙江省绍兴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浙江省绍兴市越灵商社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等职。1993年与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创办华孚至今,担任副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陈翰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云锋基金投资经理。2019年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数智战略中心总经理。
王国友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杭州商学院大专学历,杭州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职称。自1997年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财务总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任华孚控股财务总监、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程桂松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0月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厦门大学EMBA,北京大学MBA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历任综合部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14年9月加盟华孚,历任资金经营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正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7年6月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孔祥云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10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访问学者。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客户处处长、金融合作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卫东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9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获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博士学位。历任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副校长。2015年10月至今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亚英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9月出生,二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黄亚英先生曾任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教授,广东北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候选人,孙伟挺先生与陈玲芬女士为夫妻关系,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系实际控制人之子。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陈翰先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国友先生、程桂松先生、张正先生、孔祥云先生、高卫东先生、黄亚英先生均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5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2018年回购方案涉及的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公司监事会对此无异议,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后,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具体变更事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现提名盛永月先生、宣刚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两人中没有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算。在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一位职工代表监事与盛永月先生和宣刚江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监事会,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选举第八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及公司《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对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监事会对该事项无异议,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盛永月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自1995加盟华孚,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宣刚江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生,专科学历。2006年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投资理财专业毕业。2006年6月加入华孚时尚,先后在财务中心、内控中心任职,于2012年任华孚时尚审计中心审计经理,2015年至今历任华孚时尚营运财务部经理、财经管理部副总监、内控中心审计部总监等职。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均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盛永月先生和宣刚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5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陈翰先生、程桂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张正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孔祥云先生、高卫东先生、黄亚英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孔祥云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该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中,没有职工代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在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第八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孙伟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2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纺织工业公司工作,历任计划经营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年至1990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计划物资处副处长;1990年至1993年,任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副区长。1993年创办华孚公司,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玲芬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1年至1993年,历任浙江省绍兴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浙江省绍兴市越灵商社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等职。1993年与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创办华孚至今,担任副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陈翰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云锋基金投资经理。2019年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数智战略中心总经理。
王国友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生,杭州商学院大专学历,杭州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职称。自1997年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财务总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任华孚控股财务总监、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程桂松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0月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厦门大学EMBA,北京大学MBA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历任综合部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14年9月加盟华孚,历任资金经营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正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1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7年6月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孔祥云先生:中国国籍,1954年10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访问学者。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客户处处长、金融合作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卫东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9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华大学,获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博士学位。历任江南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院长、副校长。2015年10月至今任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副理事长。201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亚英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9月出生,二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黄亚英先生曾任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大学教授,广东北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董事候选人,孙伟挺先生与陈玲芬女士为夫妻关系,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翰先生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一,系实际控制人之子。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陈翰先生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王国友先生、程桂松先生、张正先生、孔祥云先生、高卫东先生、黄亚英先生均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6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公司监事会提名盛永月先生、宣刚江先生为第八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熊旭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在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盛永月先生:男,中国国籍,1962年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自1995加盟华孚,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宣刚江先生:男,中国国籍,1984年生,专科学历。2006年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投资理财专业毕业。2006年6月加入华孚时尚,先后在财务中心、内控中心任职,于2012年任华孚时尚审计中心审计经理,2015年至今历任华孚时尚营运财务部经理、财经管理部副总监、内控中心审计部总监等职。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均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盛永月先生和宣刚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6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的相关意见,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详情可参见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6)。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及《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2021-08)。
4、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向1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41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3)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2,973,035股后的1,700,681,3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11月23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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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62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1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熊旭锋(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届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熊旭锋先生简历
熊旭锋先生:男,中国国籍,1979年生,本科学历,三峡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先后在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21年6月加入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社会责任办公室主任。
熊旭锋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熊旭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6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决定注销公司回购专户中回购的全部股份92,973,035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93,654,390股变更为1,700,681,355股。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于2019年5月6日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2,973,0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5.18%,回购完成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公司法修改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为了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份回购预案〉的议案》,对《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所涉及的回购股份的用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授权事项进行了相应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修订稿)》。
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回购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闻发言人就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回购细则》答记者问的要求:上市公司应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明确各种用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者资金总额,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补充披露。为落实《回购细则》及答记者问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次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进行第二次修订,明确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二次修订稿)》。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次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修订后公司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注销。
二、回购股份注销原因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战略规划要求,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92,973,035股,同时减少注册资本。
三、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793,654,390股变更为1,700,681,35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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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全部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042证券简称:华孚时尚公告编号:2021-6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1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一)议案名称
1.00、审议《关于注销全部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孙伟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陈玲芬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陈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程桂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王国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6选举张正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孔祥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高卫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黄亚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选举盛永月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5.02选举宣刚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和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3、议案4及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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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4日9:00-17:00。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12月14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1年12月14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传真:0755-83735566
登记邮箱:dongban@e-huafu.com(请发送登记资料以后,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
联系人:孙献邮编:518045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2;投票简称:“华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股权登记表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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