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媒体报道:丽人丽妆董事长黄韬发声回应 妻翁淑华:已走司法程序

    2021-03-12 11:51:26 FX112财经网 FX112财经网 收藏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三八妇女节(3月8日),“丽人丽妆(行情605136,诊股)翁淑华”发布“寻夫”微博,一石激起千层浪。3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丽人丽妆公司所在地,独家采访了当事人黄韬。“等到过一段时间,你看到真相出来的时候,就明白我在顾虑什么了。”黄韬没有直接回应翁淑华微博的指责,但他认为现在自己处于舆论的弱势,大家看到的也并不是真相。

  天眼查APP显示,丽人丽妆的关联公司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约4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韬,经营范围含香水、化妆品、日用品等批发销售;网上销售;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划、投资咨询;仓储服务等。十大股东信息显示,黄韬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3.49%,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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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9日,丽人丽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据丽人丽妆招股书,该公司前身为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有限),出资人为北京丽人丽妆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丽人丽妆)和黄韬,分别认缴了1万元和9万元,随后北京丽人丽妆多次对丽人有限进行增资。

  天眼查App显示,北京丽人丽妆成立于2007年2月,注册资本为10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蒋丽莎,股东信息显示,黄韬持股比例76.58%,为大股东和疑似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因决议解散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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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微博寻夫发酵之后,翁淑华没有等来黄韬的归家,3月11日,“丽人丽妆翁淑华”又发了一条微博:“既然你@丽人丽妆黄韬眼里只有@丽人丽妆和副总,没有这个家,那请注意查收文件,换个地方见吧!”翁淑华的微博配图显示,其通过EMS邮寄了几份材料,材料的抬头是致上海方达律师事务所的三位律师。

  翁淑华告诉记者,自己曾多次试图跟黄韬沟通回到公司上班的想法,但均以“太忙”等理由被推脱,后来在见不到黄韬的日子,都是见的“副总”。但被问及“副总”的具体信息,翁淑华并没有明确表明。

  天眼查App显示,翁淑华曾在丽人丽妆子公司上海丽人美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但已于2019年4月退出,而该公司的疑似实际控制人为黄韬。在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主要人员中,翁淑华未有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信息,此外,据丽人丽妆招股书,翁淑华曾为丽人丽妆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但并不在发起人之列。

  据每日经济新闻的报道,按照目前事情的走向,一旦翁淑华和黄韬离婚或分割股权,或将影响未来丽人丽妆实控人的变更及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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