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保障期限:15/20年、至60/75周岁
缴费期间:趸交、3/5/10/15/19/20/29/30 年交
以下是部分条款内容解析
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根据确定的伤残程度,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按合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航空意外伤害伤残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效客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体伤残的,除按上述第一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按上述第四款的约定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外,再按第一款确定的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金额的800%给付航空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持有效客票乘坐民航飞机,自踏入航班班机的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班班机的舱门为止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除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按上述第四款的约定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外,再按第二款确定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金额的800%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国寿附加鑫享鸿福定期寿险
被保险人于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身故,附加合同终止,按附加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附加合同终止,按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1、交通意外保障全面
国寿守护无忧长期意外险除了提供意外或伤残保障,还覆盖了多种交通意外保障,保障内容全面。
2、意外+定期寿险双重保障
国寿守护无忧长期意外险还能灵活附加国寿附加鑫享鸿福定期寿险,双重保障,更加放心。
3、投保范围广泛
国寿守护无忧长期意外险投保范围广泛,最高支持60周岁人群投保,对中老年人群比较友好。
定期寿险的意思是死亡定期寿险,具体是指如果被保人在约定的保障期限内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
寿险这个险种主要是为被保人提供身故和全残保障的,即以被保人的身故或全残为给付条件。
而定期寿险产品一般会提供多种保障期限供消费者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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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人合同期满仍生存,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额×交费年度数×给付比例。其中保20年,给付比例110%;保25年,给付比例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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